设计与艺术学院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的评选条件及要求,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原则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辅导员审核推荐,设计与艺术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评审,最终评选出以下35名学生为我院2020-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选名单,
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(2021年9月22日-2021年9月27日)向学生处反映。
联系人:毛老师
地 址:中德C201B
电 话:57131725(直线) 57131333-1670(分机)
设计与艺术学院
2021年9月22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