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同学:
为确保全面、及时获悉所有任课教师教学情况及教学效果,,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分2次进行,期中、期末各一次,具体工作安排与要求如下:
一、评教对象
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
二、参评对象
期中:2015级、2016级全体学生
期末:2015级、2016级全体学生
三、评教学期
1.期中:2016~2017学年第一学期未评教课程,2016~2017学年第二学期已开课课程。
2.期末:2016~2017学年第二学期已开课课程。
四、评教日期
1.期中评教安排
4月5日10:00~4月16日21:00,各系、二级学院可自行组织学生评教。
2.期末评教安排
5月22日10:00~6月4日21:00,各系、二级学院可自行组织学生评教。
督导室
2017年3月14日

